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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裁纸刀下 &#187; 社会</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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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独立 自由 诚信 宽容 责任 平常心</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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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互联网管理需要清醒一下找找方向</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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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4 Jun 2009 15:45:44 +0000</pubDate>
		<dc:creator>小李刀刀</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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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从90年代到现在，近二十年过去了，固然整个世界的互联网法律体系都不够完善，可是中国的情况显然不只是不完善，而是混乱不堪，给人的感觉是根本没有一个明确的方向。 在电子商务、网络支付已经开展了十几年、从信息匮乏到信息泛滥的这么长时间里，互联网管理依据的仍然只有90年代到本世纪初发布的那几个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号)》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 条款不多，而且互相之间大多条款都是雷同或交叉的，仅涉及到互联网的很小一部分领域。 法律跟不上，漏洞百出，自然就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面对垃圾邮件、流氓软件、恶意广告、隐形捆绑、盗版软件、盗版音像制品、侵犯著作权、侵犯名誉权等一系列的问题，我们的法律条文要么没有明确规定，要么语焉不详。 虽然我们嚷嚷着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等口号已经十几年了，可是在互联网领域里，到处可见钻法律漏洞甚至根本视法律于无物的行为。不要说那些地下黄色网站、恶意广告之类的行为了，也不要说门户网站、地区网站大打擦边球的问题，就连作为重要执法机关的公安网络监察科，又什么时候真的”依法办事“过？ 网警对互联网信息的监控，名义上是按照国家法律监控和封锁“反动言论、淫秽色情、造谣传谣、煽动和制造混乱”之类的信息。实际上呢？这类明确违反了上述法律条文的信息根本不需要网警插手，各网站自己就监控得远远比法律规定要更严格。而网警绝大部分时候在做的是什么呢？是在应其它地区相关单位的要求，封锁负面消息在异地的传播。是在搜索和删除一些不痛不痒的“笑话”、“冷笑话”，以及早些年在报纸上发表都没有任何问题的”杂文“。 网警对非法信息的处理方式是靠软件像搜索引擎一样抓取网络上的内容，查找是否包含必要的关键字，比如“毛泽东”、“邓小平”、“邓玉娇案”、“迷药”、“枪支”等。一旦搜索到包含相关关键字，不论你如何立论不论你站在哪一边就列入“有害信息”下发给IDC服务商，由IDC服务商监督网站主办者进行处理。 由于什么属于有害信息什么不属于有害信息完全由网警决定，对网民不公开（仅对IDC服务商及部分网站主办者公开），所以有时候接到一个通知要你删除某一篇文章时，你完全不知道这篇文章到底哪里出问题。我曾经处理过一篇有关于温总理访问欧洲的时评，文章对总理在欧洲的一言一行大加赞扬，结果就网络监察软件不分青红皂白将其列为有害信息，而IDC接到软件的通知后，就直接通知删除。 这样一个流程，花费了那么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最终实现的这个流程，我们很容易可以看出，其中的几大步骤，无一是合理的有效的： 首先，以关键字为依据由软件来判定“有害信息”，作为网站的人应该都深有体会，不管你的过滤手段有多厉害，垃圾信息和广告依然无孔不入，而很多正常的信息反而被屏蔽； 其次，网监列为“有害信息”的绝大部分内容，根本不属于互联网法规明确规定的“非法信息”，而只是对某些组织、某些个人不利的负面信息； 第三，IDC来执行最终的“监督处理”，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而且处理过程仅通过电话、QQ等方式，没有正式手续和必要的步骤，很容易出现网警滥用职权或者IDC“假传圣旨”的情况。我们都知道权力的背后都蕴藏着利益，而目前为止并没有明确的制度来防止网警以权谋私的情况； 在大量人力物力投入到至今未见成效的极不具备可操作性的“网站备案制度”和“域名备案制度”的同时，垃圾邮件、恶意广告在互联网上日益猖獗。捆绑恶意插件或隐蔽安装的各种披着“免费软件”、“共享软件”外衣的流氓软件等在互联网上泛滥成灾，最近发生的“暴风影音后台广告造成十几个省网络中断”尤其凸显了这些问题的严重性。这些东西严重浪费了网络资源、侵犯了网民和网站的合法权益，对国家、对公司、对个人都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结果我们十几年了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出台，也没有专门的执法机关来管理。 网络备案制度下，非法网站、有害网站绝大部分跑到了国外服务器上，轻松规避了互联网备案，于是国家不得不再投入大笔的资金和大量的人力和技术进行封锁；反而是合法的、守法的网站，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备案、去登记。信产部申请，还要省通信管理局审批，然后到本地公安机关备案。电子公告服务、博客服务、新闻服务、医药行业、教育行业就更麻烦一些，前置备案和年检…… 十几年的发展，中国互联网如今反不如十几年前的井井有条，当然网络技术日新月异、新的问题不断涌现是问题的根本，但是我们的法律法规制定，尽走的是不合理不科学的路子，尽出的是不具备可操作性的完全不知所谓的规定，出台之后，法是有了，却“有法难依”，难以执行。这样的法，最终不但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反而降低了国家法律的威信。 如今我们国家其它领域的法律条文，越来越广泛地采用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进行修订和完善，互联网的法律法规也不应该再走以前闭门造成的路子，否则最后管理只会变成扰乱，规范互联网发展的心愿只会变成互联网发展进步的障碍。 相关日志2008-05-19 &#8212; 捐款·爱国·流氓2007-10-23 &#8212; 质疑职能机构的职责和责任2006-09-19 &#8212; 喝酒，喝酒……2009-06-17 &#8212; 终结者2018 &#8211; 故事未完2009-05-01 &#8212; 南京！南京2008-11-04 &#8212; 冯小宁的理想化带来什么2008-08-09 &#8230; <a href="http://ofcss.com/2009/06/04/china-internet-law-in-wrong-way.html">Continue reading <span class="meta-nav">&#8594;</span></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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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从90年代到现在，近二十年过去了，固然整个世界的互联网法律体系都不够完善，可是中国的情况显然不只是不完善，而是混乱不堪，给人的感觉是根本没有一个明确的方向。</p>
<p>在电子商务、网络支付已经开展了十几年、从信息匮乏到信息泛滥的这么长时间里，互联网管理依据的仍然只有90年代到本世纪初发布的那几个条款：</p>
<p><span id="more-654"></span></p>
<ul>
<li>《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li>
<li>《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li>
<li>《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号)》</li>
<li>《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li>
<li>《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li>
<li>《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li>
<li>《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li>
<li>《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li>
<li>……</li>
</ul>
<p>条款不多，而且互相之间大多条款都是雷同或交叉的，仅涉及到互联网的很小一部分领域。</p>
<p>法律跟不上，漏洞百出，自然就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面对垃圾邮件、流氓软件、恶意广告、隐形捆绑、盗版软件、盗版音像制品、侵犯著作权、侵犯名誉权等一系列的问题，我们的法律条文要么没有明确规定，要么语焉不详。</p>
<p>虽然我们嚷嚷着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等口号已经十几年了，可是在互联网领域里，到处可见钻法律漏洞甚至根本视法律于无物的行为。不要说那些地下黄色网站、恶意广告之类的行为了，也不要说门户网站、地区网站大打擦边球的问题，就连作为重要执法机关的公安网络监察科，又什么时候真的”依法办事“过？</p>
<p>网警对互联网信息的监控，名义上是按照国家法律监控和封锁“反动言论、淫秽色情、造谣传谣、煽动和制造混乱”之类的信息。实际上呢？这类明确违反了上述法律条文的信息根本不需要网警插手，各网站自己就监控得远远比法律规定要更严格。而网警绝大部分时候在做的是什么呢？是在应其它地区相关单位的要求，封锁负面消息在异地的传播。是在搜索和删除一些不痛不痒的“笑话”、“冷笑话”，以及早些年在报纸上发表都没有任何问题的”杂文“。</p>
<p>网警对非法信息的处理方式是靠软件像搜索引擎一样抓取网络上的内容，查找是否包含必要的关键字，比如“毛泽东”、“邓小平”、“邓玉娇案”、“迷药”、“枪支”等。一旦搜索到包含相关关键字，不论你如何立论不论你站在哪一边就列入“有害信息”下发给IDC服务商，由IDC服务商监督网站主办者进行处理。</p>
<p>由于什么属于有害信息什么不属于有害信息完全由网警决定，对网民不公开（仅对IDC服务商及部分网站主办者公开），所以有时候接到一个通知要你删除某一篇文章时，你完全不知道这篇文章到底哪里出问题。我曾经处理过一篇有关于温总理访问欧洲的时评，文章对总理在欧洲的一言一行大加赞扬，结果就网络监察软件不分青红皂白将其列为有害信息，而IDC接到软件的通知后，就直接通知删除。</p>
<p>这样一个流程，花费了那么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最终实现的这个流程，我们很容易可以看出，其中的几大步骤，无一是合理的有效的：</p>
<p>首先，以关键字为依据由软件来判定“有害信息”，作为网站的人应该都深有体会，不管你的过滤手段有多厉害，垃圾信息和广告依然无孔不入，而很多正常的信息反而被屏蔽；</p>
<p>其次，网监列为“有害信息”的绝大部分内容，根本不属于互联网法规明确规定的“非法信息”，而只是对某些组织、某些个人不利的负面信息；</p>
<p>第三，IDC来执行最终的“监督处理”，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而且处理过程仅通过电话、QQ等方式，没有正式手续和必要的步骤，很容易出现网警滥用职权或者IDC“假传圣旨”的情况。我们都知道权力的背后都蕴藏着利益，而目前为止并没有明确的制度来防止网警以权谋私的情况；</p>
<p>在大量人力物力投入到至今未见成效的极不具备可操作性的“网站备案制度”和“域名备案制度”的同时，垃圾邮件、恶意广告在互联网上日益猖獗。捆绑恶意插件或隐蔽安装的各种披着“免费软件”、“共享软件”外衣的流氓软件等在互联网上泛滥成灾，最近发生的“暴风影音后台广告造成十几个省网络中断”尤其凸显了这些问题的严重性。这些东西严重浪费了网络资源、侵犯了网民和网站的合法权益，对国家、对公司、对个人都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结果我们十几年了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出台，也没有专门的执法机关来管理。</p>
<p>网络备案制度下，非法网站、有害网站绝大部分跑到了国外服务器上，轻松规避了互联网备案，于是国家不得不再投入大笔的资金和大量的人力和技术进行封锁；反而是合法的、守法的网站，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备案、去登记。信产部申请，还要省通信管理局审批，然后到本地公安机关备案。电子公告服务、博客服务、新闻服务、医药行业、教育行业就更麻烦一些，前置备案和年检……</p>
<p>十几年的发展，中国互联网如今反不如十几年前的井井有条，当然网络技术日新月异、新的问题不断涌现是问题的根本，但是我们的法律法规制定，尽走的是不合理不科学的路子，尽出的是不具备可操作性的完全不知所谓的规定，出台之后，法是有了，却“有法难依”，难以执行。这样的法，最终不但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反而降低了国家法律的威信。</p>
<p>如今我们国家其它领域的法律条文，越来越广泛地采用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进行修订和完善，互联网的法律法规也不应该再走以前闭门造成的路子，否则最后管理只会变成扰乱，规范互联网发展的心愿只会变成互联网发展进步的障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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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捐款·爱国·流氓</title>
		<link>http://ofcss.com/2008/05/19/donate-patriotism-and-sulphur.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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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9 May 2008 00:29:00 +0000</pubDate>
		<dc:creator>小李刀刀</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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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社会]]></category>
		<category><![CDATA[评论]]></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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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align=center][/align] 　　捐多少都是心意，对每一个为灾区捐款的人都应该心怀感激。大难之前，大爱无疆。只会漫骂的这些国人，你们自己除了骂这个怪那个，又为国家和民族做过多少贡献呢？ 　　说这句话之前，正好看到姚明博客上一片漫骂，正好看到群里有人贴出在5·12大地震中“一毛不拔”的跨国企业名单，号召大家抵制。 　　捐款，是表达捐款人的爱心。尤其是当自己的钱是合法所得，劳动所得，不管拥有多么巨大的财富，就算是葛朗台，我们最多也就是讽刺一下他的吝啬，挖苦一下他的冷酷。可是凭什么去辱骂人家呢？ 　　某些国人，现在似乎越来越热衷于打着爱国的旗号骂人，他们自己什么都不做，但是他们永远是正确的，是崇高的，只要不以他们的意志来行动的，都是“汉奸”、“走狗”、“卖国贼”。 　　这群人，可以翻脸就把自己刚刚捧上九天的“火炬天使”骂成汉奸，可以把一直叫做“中国人骄傲”的姚明骂为“汉奸”，可以推翻几乎一生都谨言慎行，注意形象的刘德华骂做“汉奸”。原因很简单，因为金晶没想他们想象的那样支持抵制家乐福，因为姚明“仅仅”为5·12地震捐款200万元。 　　在这些人看来，任何与他们不一致的观点都是卖国的，都是黑心的，都是无耻的，都是自私的。让我想到莫非是一群文革的余孽“尸变”了？ 　　他们说姚明只捐了三天的工资，太少了。那我很想知道骂人的家伙，你捐了几天的工资？是不是自愿的啊？人家都在焦心的担心着还没有被救出来的生命，都在为死难者哀悼，都在为家破人亡的幸存者担忧，你呢？你倒是把这些都抛在了脑后，开始关注八卦，开始骂人了？ 　　他们说金晶认为不应该抵制家乐福，就是卖国的汉奸，那我想知道骂人的家伙，你非要拖着全国人民一起去砸掉成千上万家乐福中国员工的饭碗，抵制成千上万种中国商品，你就这么心安理得这么崇高伟大？？你厉害，你牛B，你怎么不去抵制那些纯粹进口的法国商品，怎么不去抵制法国时装，怎么不去抵制家乐福后台老板自己开的店啊？ 　　2008，这个多灾的年份，在天灾人祸的面前，中华儿女表现出了空前的团结，中国人爆发出了强大的力量。可是祖国的日益强大和中华的复兴更需要我们自己不断提高自己与之相称。大国的人民要有大国的心态和大国的气度。我们是文明古国啊，我们是礼仪之邦啊！ 　　看到以“捐得少”或者“没捐款”为理由号召大家抵制某某国际知名品牌的QQ群信息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很悲哀，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流氓逻辑？这是一个多么无耻的强盗乞丐？？在这个举国哀悼的国殇之日，我突然在悲痛之余感到了一丝羞愧，为我本文中所提到的某些国人…… 　　都说“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似乎当流氓自称要爱国的时候，这份“爱国热情”更是像一把疯子手中的砍刀，逮谁伤谁…… 相关日志2009-06-04 &#8212; 中国互联网管理需要清醒一下找找方向2008-11-04 &#8212; 冯小宁的理想化带来什么2007-10-23 &#8212; 质疑职能机构的职责和责任2006-09-19 &#8212; 喝酒，喝酒……2009-06-17 &#8212; 终结者2018 &#8211; 故事未完2009-05-01 &#8212; 南京！南京2008-08-09 &#8212; “鸟巢”开幕式：瑕不掩瑜，可谓成功！2008-06-09 &#8212; 撕破兰董的牛皮2007-11-20 &#8212; 由动易开源说开来2006-06-13 &#8212; 主人外出，暂停更新</p>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lign=center]<img src="http://www.google.cn/intl/zh-CN/images/mourning.gif">[/align]<br />
　　捐多少都是心意，对每一个为灾区捐款的人都应该心怀感激。大难之前，大爱无疆。只会漫骂的这些国人，你们自己除了骂这个怪那个，又为国家和民族做过多少贡献呢？</p>
<p>　　说这句话之前，正好看到姚明博客上一片漫骂，正好看到群里有人贴出在5·12大地震中“一毛不拔”的跨国企业名单，号召大家抵制。</p>
<p>　　捐款，是表达捐款人的爱心。尤其是当自己的钱是合法所得，劳动所得，不管拥有多么巨大的财富，就算是葛朗台，我们最多也就是讽刺一下他的吝啬，挖苦一下他的冷酷。可是凭什么去辱骂人家呢？</p>
<p>　　某些国人，现在似乎越来越热衷于打着爱国的旗号骂人，他们自己什么都不做，但是他们永远是正确的，是崇高的，只要不以他们的意志来行动的，都是“汉奸”、“走狗”、“卖国贼”。</p>
<p>　　这群人，可以翻脸就把自己刚刚捧上九天的“火炬天使”骂成汉奸，可以把一直叫做“中国人骄傲”的姚明骂为“汉奸”，可以推翻几乎一生都谨言慎行，注意形象的刘德华骂做“汉奸”。原因很简单，因为金晶没想他们想象的那样支持抵制家乐福，因为姚明“仅仅”为5·12地震捐款200万元。</p>
<p>　　在这些人看来，任何与他们不一致的观点都是卖国的，都是黑心的，都是无耻的，都是自私的。让我想到莫非是一群文革的余孽“尸变”了？</p>
<p>　　他们说姚明只捐了三天的工资，太少了。那我很想知道骂人的家伙，你捐了几天的工资？是不是自愿的啊？人家都在焦心的担心着还没有被救出来的生命，都在为死难者哀悼，都在为家破人亡的幸存者担忧，你呢？你倒是把这些都抛在了脑后，开始关注八卦，开始骂人了？</p>
<p>　　他们说金晶认为不应该抵制家乐福，就是卖国的汉奸，那我想知道骂人的家伙，你非要拖着全国人民一起去砸掉成千上万家乐福中国员工的饭碗，抵制成千上万种中国商品，你就这么心安理得这么崇高伟大？？你厉害，你牛B，你怎么不去抵制那些纯粹进口的法国商品，怎么不去抵制法国时装，怎么不去抵制家乐福后台老板自己开的店啊？</p>
<p>　　2008，这个多灾的年份，在天灾人祸的面前，中华儿女表现出了空前的团结，中国人爆发出了强大的力量。可是祖国的日益强大和中华的复兴更需要我们自己不断提高自己与之相称。大国的人民要有大国的心态和大国的气度。我们是文明古国啊，我们是礼仪之邦啊！</p>
<p>　　看到以“捐得少”或者“没捐款”为理由号召大家抵制某某国际知名品牌的QQ群信息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很悲哀，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流氓逻辑？这是一个多么无耻的强盗乞丐？？在这个举国哀悼的国殇之日，我突然在悲痛之余感到了一丝羞愧，为我本文中所提到的某些国人……</p>
<p>　　都说“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似乎当流氓自称要爱国的时候，这份“爱国热情”更是像一把疯子手中的砍刀，逮谁伤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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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质疑职能机构的职责和责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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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3 Oct 2007 15:33:00 +0000</pubDate>
		<dc:creator>小李刀刀</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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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评论]]></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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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就像大家都知道的，信息产业部的备案系统居然在没有遭到攻击的情况下自己玩到数据丢失而且无法恢复。成千上万的站长只得重新注册。 我们可以理解数据丢失，但是作为如此重要的系统，居然没有备份的？在涉及前置审批的网站备案中，有专门的一个必须文件就是网站安全性的报告。 信产部离得远，它的问题究竟何在不得而知。另外一个就是公安交警部门的数据库系统。广东有办证公司声称可以办理“全真”驾驶证，根据客户的需求，在任何时候办理任何时间发证的任何车型的驾驶证，并且“有渠道”让该证档案入库，可以从公安系统的终端进行查询而没有任何问题。这个公司还是有记者进行了调查，办出了让银行工作人员无法分辨真假的身份证的（当然不是全真的，因而不能联网查询）。这个公司的声明是真是假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假如是真的，你是愿意相信公安内部有人搞鬼，还是愿意相信存在网络安全问题呢？ 我希望是后者。而从我所接触到的本地交警部门的涉及技术岗位的工作人员水平，更让我倾向于相信后者。理由有三： 1. 两个在户籍档案中身份证号从来没有重复过的人，居然出现一个人的驾照与另一个人身份证重号的现象； 2. 车管所受理落户上牌的女交警居然连打字都不会，办理一个人的申请受理要半个小时以上； 3. 资料库中错误的驾驶证档案更正长达半年多以后，由于这个错误造成的冲突等影响居然还无法消除，在交警工作人员都知道不应该存在这样的错误的情况下，仍然无法修正管理系统的错误。 基于以上这些亲身经历的事实，我不得不对公安交警部门（至少是部分地区）的技术人员的水平表示严重的怀疑。更由此对他们管理下的系统安全表示更大的质疑！ 那么，我们的信息安全谁来保证呢？老百姓犯一点点错，或者耽误一下这些权力机构的时间，要么滞纳金，要么违约金，要么XXX，名目众多的赔偿数不胜数，原因则不予考虑。那么由于他们的问题造成了老百姓的损失、浪费了老百姓的时间，莫非只要不是故意玩忽职守就可以忽略？只有“有作为”的错误才需要承担，“不作为”的责任就应该老百姓承担吗？ 一代身份证造成的全国80多万身份证重号者，要付出多少的时间和精力来为他们擦屁股？而更多的在户籍、金融、驾驶、社保等方面的后遗症，更是不知道让老百姓吃了多少的苦，花了多少的冤枉钱！ 我看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牌子的时候，我在想到底什么是“人民”。 相关日志2009-06-04 &#8212; 中国互联网管理需要清醒一下找找方向2008-05-19 &#8212; 捐款·爱国·流氓2006-09-19 &#8212; 喝酒，喝酒……2009-06-17 &#8212; 终结者2018 &#8211; 故事未完2009-05-01 &#8212; 南京！南京2008-11-04 &#8212; 冯小宁的理想化带来什么2008-08-09 &#8212; “鸟巢”开幕式：瑕不掩瑜，可谓成功！2008-06-09 &#8212; 撕破兰董的牛皮2007-11-20 &#8212; 由动易开源说开来2006-06-13 &#8212; 主人外出，暂停更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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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就像大家都知道的，信息产业部的备案系统居然在没有遭到攻击的情况下自己玩到数据丢失而且无法恢复。成千上万的站长只得重新注册。</p>
<p>我们可以理解数据丢失，但是作为如此重要的系统，居然没有备份的？在涉及前置审批的网站备案中，有专门的一个必须文件就是网站安全性的报告。<span id="more-242"></span></p>
<p>信产部离得远，它的问题究竟何在不得而知。另外一个就是公安交警部门的数据库系统。广东有办证公司声称可以办理“全真”驾驶证，根据客户的需求，在任何时候办理任何时间发证的任何车型的驾驶证，并且“有渠道”让该证档案入库，可以从公安系统的终端进行查询而没有任何问题。这个公司还是有记者进行了调查，办出了让银行工作人员无法分辨真假的身份证的（当然不是全真的，因而不能联网查询）。这个公司的声明是真是假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假如是真的，你是愿意相信公安内部有人搞鬼，还是愿意相信存在网络安全问题呢？</p>
<p>我希望是后者。而从我所接触到的本地交警部门的涉及技术岗位的工作人员水平，更让我倾向于相信后者。理由有三：</p>
<p>1. 两个在户籍档案中身份证号从来没有重复过的人，居然出现一个人的驾照与另一个人身份证重号的现象；</p>
<p>2. 车管所受理落户上牌的女交警居然连打字都不会，办理一个人的申请受理要半个小时以上；</p>
<p>3. 资料库中错误的驾驶证档案更正长达半年多以后，由于这个错误造成的冲突等影响居然还无法消除，在交警工作人员都知道不应该存在这样的错误的情况下，仍然无法修正管理系统的错误。</p>
<p>基于以上这些亲身经历的事实，我不得不对公安交警部门（至少是部分地区）的技术人员的水平表示严重的怀疑。更由此对他们管理下的系统安全表示更大的质疑！</p>
<p>那么，我们的信息安全谁来保证呢？老百姓犯一点点错，或者耽误一下这些权力机构的时间，要么滞纳金，要么违约金，要么XXX，名目众多的赔偿数不胜数，原因则不予考虑。那么由于他们的问题造成了老百姓的损失、浪费了老百姓的时间，莫非只要不是故意玩忽职守就可以忽略？只有“有作为”的错误才需要承担，“不作为”的责任就应该老百姓承担吗？</p>
<p>一代身份证造成的全国80多万身份证重号者，要付出多少的时间和精力来为他们擦屁股？而更多的在户籍、金融、驾驶、社保等方面的后遗症，更是不知道让老百姓吃了多少的苦，花了多少的冤枉钱！</p>
<p>我看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牌子的时候，我在想到底什么是“人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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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喝酒，喝酒……</title>
		<link>http://ofcss.com/2006/09/19/drinking-and-drinking.html</link>
		<comments>http://ofcss.com/2006/09/19/drinking-and-drinking.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19 Sep 2006 15:34:00 +0000</pubDate>
		<dc:creator>小李刀刀</dc:creator>
				<category><![CDATA[指手划脚]]></category>
		<category><![CDATA[生活]]></category>
		<category><![CDATA[社会]]></category>
		<category><![CDATA[评论]]></category>
		<category><![CDATA[随笔]]></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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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我真的很努力地尝试过，但是即使在我由于好奇，或者由于别的原因，跟同学每天躲着老师和家长酗酒的高中时代，我也从来没有感觉到当酒从嘴里到胃里，以及喝醉以后的感觉有一点点的美好。最后我选择了不喝。 但是在北京的时候感觉还没有那么明显，因为即使偶尔不好拒绝朋友的热情和诚意，略微喝一点点，也只是啤酒。 回到文山的两个多月，喝的酒比我大学四年加在北京工作的一年喝的更多。说真的，我对每一个邀我喝酒，要求我喝酒，甚至逼我喝酒的朋友、长辈、领导……都很感激。但是如果允许我可以不喝酒，我会更感激。 我约朋友出来玩的时候，常常是打球，喝冷饮。有时候也会喝一点点啤酒——如果朋友喜欢的话。但是从来没有逼朋友喝酒的。或者说，不会要求朋友喝太多酒。就像一个朋友说的，我们年轻人出来玩，还是健康一点最好。 喝酒不像抽烟，抽烟对身体没有好处的。但是抽烟有瘾。所以敬烟成了所有烟民之间的一个习惯。但是似乎没有烟民会像酒民那样，在对方说“不会”之后，还硬要对方“少抽点，就来一只”的。 其实敬酒远比敬烟更友好。不考虑人际关系和感情因素的话，敬烟从任何一个角度来讲也是一种害人的行为。敬酒终究还不是。可是，由于不便推托和难以拒绝，本来是很开心很友好的敬酒，反倒比敬烟更令不喝酒的人抗拒和讨厌。 在酒桌上，我们常常听到“初次见面，当然要喝一杯”，“老领导亲自敬酒，怎么能不给面子”，“喝了他的怎么能不喝我的”，“我们的规矩是……” 身体不舒服，酒精过敏，女孩子不方便的时候……这些都不能作为不喝酒的理由。 逼你喝酒，反倒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不喝酒，就是不成熟不通人情的表现。有个朋友好几次拿起酒杯敬我的时候都在说：“我也不喜欢喝酒，但是不喝不行，很多场合不喝不行……” 我们还小的时候，好奇，好玩，什么也不懂，偷着喝。老师、家长、长辈管着、打着、骂着不让喝。现在，还是同样的人，劝着、压着、逼着喝。真是一个有趣的现象。 有些人，自己被逼着喝，痛苦。痛苦完了，又逼着别人喝。 真的想不明白这么多奇怪而荒谬的事情就这样一代一代地，一年一年地持续下来。 本来一个个高高在上不怒而威的领导，本来倍受尊敬德高望重的长辈，本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老师，在酒桌上，逼着下级喝，逼着后辈喝，逼着学生喝，逼着女士喝……美其名曰“热情、好客、感情深厚、平易近人”……其实呢？真要撕下脸来说难听话的话，完全是自失风度。 所谓君子“不夺人所爱，不强人所难”，你能喝你多喝，别人不拦你喝酒，你干嘛要逼人喝酒呢？宗教信仰还讲究信的自由和不信的自由。为什么一套上人情关系，就什么道理都没有了？ 同龄的朋友在一次被逼酒之后短信里跟我说“现在倒人多，学会虚伪还真是成熟的表现，我们都得加油”，我回答说：“没有必要，自己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不需要学会虚伪。一次两次是“不成熟”的表现，一辈子下来就是风骨节气，我学着变得成熟，但坚决不屈服于我不认可的东西。” 真的，初涉职场，刚闯入社会，我们要学的东西太多了，怎么处理上下级的关系，怎么和前辈搞好关系，怎么处理同事同行甚至只是工作涉及的矛盾，怎么学习前辈的经验，怎么处理工作和生活的矛盾……太多需要我们慢慢适应和学习的东西。但是干嘛要去学习一些本来就不好的东西？干嘛要屈从于某些陋习？ 长江后浪推前浪，如果永远一样沿袭下去，哪里还会有进步？至少在喝酒的问题上是这样。应该是一种更健康的酒文化，一种更文明的酒风俗去取代旧习。从发达国家比到发展中国家，从发达地区比到落后地区，从首都比到边疆，无不如此。 相关日志2009-08-28 &#8212; 突如其来的暴雨2009-06-04 &#8212; 中国互联网管理需要清醒一下找找方向2008-05-19 &#8212; 捐款·爱国·流氓2007-10-23 &#8212; 质疑职能机构的职责和责任2006-09-06 &#8212; 是在长大吗？2005-11-22 &#8212; 《世界大战》2005-09-20 &#8212; 有所失，有所思2005-04-28 &#8212; 从连战的来访谈起2009-10-08 &#8212; 吃烧烤囧事2009-06-17 &#8212; 终结者2018 &#8211; 故事未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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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我真的很努力地尝试过，但是即使在我由于好奇，或者由于别的原因，跟同学每天躲着老师和家长酗酒的高中时代，我也从来没有感觉到当酒从嘴里到胃里，以及喝醉以后的感觉有一点点的美好。最后我选择了不喝。</p>
<p>但是在北京的时候感觉还没有那么明显，因为即使偶尔不好拒绝朋友的热情和诚意，略微喝一点点，也只是啤酒。</p>
<p>回到文山的两个多月，喝的酒比我大学四年加在北京工作的一年喝的更多。说真的，我对每一个邀我喝酒，要求我喝酒，甚至逼我喝酒的朋友、长辈、领导……都很感激。但是如果允许我可以不喝酒，我会更感激。<span id="more-192"></span></p>
<p>我约朋友出来玩的时候，常常是打球，喝冷饮。有时候也会喝一点点啤酒——如果朋友喜欢的话。但是从来没有逼朋友喝酒的。或者说，不会要求朋友喝太多酒。就像一个朋友说的，我们年轻人出来玩，还是健康一点最好。</p>
<p>喝酒不像抽烟，抽烟对身体没有好处的。但是抽烟有瘾。所以敬烟成了所有烟民之间的一个习惯。但是似乎没有烟民会像酒民那样，在对方说“不会”之后，还硬要对方“少抽点，就来一只”的。</p>
<p>其实敬酒远比敬烟更友好。不考虑人际关系和感情因素的话，敬烟从任何一个角度来讲也是一种害人的行为。敬酒终究还不是。可是，由于不便推托和难以拒绝，本来是很开心很友好的敬酒，反倒比敬烟更令不喝酒的人抗拒和讨厌。</p>
<p>在酒桌上，我们常常听到“初次见面，当然要喝一杯”，“老领导亲自敬酒，怎么能不给面子”，“喝了他的怎么能不喝我的”，“我们的规矩是……”</p>
<p>身体不舒服，酒精过敏，女孩子不方便的时候……这些都不能作为不喝酒的理由。</p>
<p>逼你喝酒，反倒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不喝酒，就是不成熟不通人情的表现。有个朋友好几次拿起酒杯敬我的时候都在说：“我也不喜欢喝酒，但是不喝不行，很多场合不喝不行……”</p>
<p>我们还小的时候，好奇，好玩，什么也不懂，偷着喝。老师、家长、长辈管着、打着、骂着不让喝。现在，还是同样的人，劝着、压着、逼着喝。真是一个有趣的现象。</p>
<p>有些人，自己被逼着喝，痛苦。痛苦完了，又逼着别人喝。</p>
<p>真的想不明白这么多奇怪而荒谬的事情就这样一代一代地，一年一年地持续下来。</p>
<p>本来一个个高高在上不怒而威的领导，本来倍受尊敬德高望重的长辈，本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老师，在酒桌上，逼着下级喝，逼着后辈喝，逼着学生喝，逼着女士喝……美其名曰“热情、好客、感情深厚、平易近人”……其实呢？真要撕下脸来说难听话的话，完全是自失风度。</p>
<p>所谓君子“不夺人所爱，不强人所难”，你能喝你多喝，别人不拦你喝酒，你干嘛要逼人喝酒呢？宗教信仰还讲究信的自由和不信的自由。为什么一套上人情关系，就什么道理都没有了？</p>
<p>同龄的朋友在一次被逼酒之后短信里跟我说“现在倒人多，学会虚伪还真是成熟的表现，我们都得加油”，我回答说：“没有必要，自己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不需要学会虚伪。一次两次是“不成熟”的表现，一辈子下来就是风骨节气，我学着变得成熟，但坚决不屈服于我不认可的东西。”</p>
<p>真的，初涉职场，刚闯入社会，我们要学的东西太多了，怎么处理上下级的关系，怎么和前辈搞好关系，怎么处理同事同行甚至只是工作涉及的矛盾，怎么学习前辈的经验，怎么处理工作和生活的矛盾……太多需要我们慢慢适应和学习的东西。但是干嘛要去学习一些本来就不好的东西？干嘛要屈从于某些陋习？</p>
<p>长江后浪推前浪，如果永远一样沿袭下去，哪里还会有进步？至少在喝酒的问题上是这样。应该是一种更健康的酒文化，一种更文明的酒风俗去取代旧习。从发达国家比到发展中国家，从发达地区比到落后地区，从首都比到边疆，无不如此。</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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